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全育人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关于申报“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20:58    点击次数:599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审评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53号),现启动我院该项奖学金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在天游线路检测中心全日制就读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

2.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符合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的基本要求。

4.热心参与“天游线路检测中心港澳台学生发展协会”等学生社团组织及公益活动,积极从事各类服务性工作。

二、名额分配:

1.台湾学生:

本科生特等、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1、3、5、8人;

2.港澳及华侨学生:

本科生特等、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2、9、11、21人。

三、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本科生: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四、申报材料:

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3.与被录取时身份一致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在读证明(通过各校区自助打印机打印)

5.成绩单(通过各校区自助打印机打印,其中2021级本科生须提交高考成绩单;2020级、2019级、2018级本科生提供百分制成绩单,2017级本科生提供五分制成绩单)

6.《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汇总表(本科生)》(附件3)

五、申报程序:

申请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学院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推荐候选人。学校评审后确定拟获奖名单,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0月18日上午9:00-11:00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知新楼A1002,并将《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lihu@sdu.edu.cn。

六、申请表填写说明:

1.申请表内容可手写,可机打,选择手写的同学,请用简体中文认真书写;选择机打的同学,“申请理由”栏中的“申请人签名”必须用简体中文手写。

2.曾获奖励情况栏,请申请同学填写本人在本学段就读期间获得的奖励情况,含获奖时间、奖项名称、级别。如:2020年10月,获得全国希望杯英语大赛一等奖。

3.申请理由应包括申请学生的思想情况、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等内容。不少于80字。

七、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18日(周一)上午11:00前。


天游ty8线路1线路2检测中心

2021年10月12日




【作者:历宣    责任编辑:李虎】


上一条:【公示】关于2020-2021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公示

下一条:【通知】关于评定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及各项社会助学金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