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有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线上线下转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关于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规定要求,现将2020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形式
根据团中央关于“学社衔接”工作要求,我校2020届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主要通过“毕业生团员个人提出转接申请、直属上级团组织审核”的方式,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
二、线上操作方式
(一)转接类型及操作说明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所在地已建立青年之家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
2.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由毕业生团员所在团组织或团员本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学生所在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由毕业生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毕业生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5.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由毕业生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天游线路检测中心“2020届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备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国内常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同时向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由学院汇总并审核后,报送校团委进行审批。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定期汇报个人情况,履行团员基本义务。
6.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因公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7.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所在学院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创建“2020届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各级团组织应根据毕业生团员不同去向,督促团员、管理员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申请和审核,具体操作指引见附件一。其中,转往北京、广东、福建三地团建系统的毕业生团员也应按照相应操作说明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具体操作流程同时详见附件一)。
三、具体时间安排
1.即日起,请各位毕业生自行落实本人“智慧团建”系统转接详细支部名称;
2.待返校后至离校前,根据学院通知,毕业生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提出“学社衔接”转接申请,“智慧团建”系统暂不作强制性处理,发起方可随时撤销,接收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即毕业生离校前均需线上发起转接申请,但可根据个人去向变化,在接收方未审核前自行调整。
3.9月1日至9月30日,各级团组织对接收到的各类转接申请完成审核操作。
4.9月30日之后,各级团组织发起的转接申请(含转往北京、广东、福建或由三地转入)若10天内未及时审核,“智慧团建”系统将退回申请,需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再次发起转接。
4.10月31日前,完成学院所有毕业生团员和新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四、注意事项
1.毕业生团员个人在明确基本信息和去向后,应及时、尽早发起转接申请,学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应按照转接工作规范,及时跟进并完成审核或接收工作。
2.所有流入社会的毕业学生团员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应根据部队的要求,在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时一并办好“智慧团建”系统中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如有入学新生申请转入团组织的,应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建立新生团支部,若暂时无法分班创建团支部的,应以学院为单位创建学院新生团支部,对新生团组织关系进行集中管理。
4.毕业生团员对在“智慧团建”系统在业务办理、流程转接、系统操作有疑问的,可查看“常见问题解答”(附件二)。因特殊原因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或因其他情况无法进行线上转接的2020届毕业生团员,只进行线下转接,线下转接工作自学生返校后与线上工作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