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落考古是以考古学文化时空框架和器物编年史为基础,对古代社会及其赖以存在的环境进行综合性研究的理论和方法,其关注的核心是聚落。出于研究目的和区域范围的不同,聚落考古又可分为单一聚落研究、特定区域内聚落形态研究和跨区域聚落形态研究等不同层次。因聚落考古研究的主要内容是聚落及其相关遗存在地理空间上的分布形态,因此有时也被称为“空间位置分析”或“空间考古”等,更多的学者则使用“聚落形态研究”等词汇。
我国聚落考古或聚落形态研究的理念,最早萌生于历史地理学界。20世纪60年代,史念海先生对关中地区仰韶文化遗址分布及其与地理环境之间关系的探讨,便已隐含着聚落考古的核心理念。到了20世纪80年代,在考古学区系类型建构比较完善的若干区域,考古学界开始探索比考古学区域类型范围更小的“小区”概念,进而聚焦某些“大遗址”,乃至小区内“都·邑·聚”不同等级聚落分布所呈现的社会结构,有意识的建构聚落考古理论方法开始起步。但聚落考古理论的系统引入及其运用,则开始于1984年张光直在北京大学和天游线路检测中心所开设的系列讲座之后。这次讲座后来以《考古学专题六讲》(文物出版社,1986年)为名出版,其中专设“谈聚落形态考古”一章,首次向国内系统介绍了聚落考古的理论和方法。按照张光直的定义,聚落考古就是“在社会关系的框架之内来做考古资料的研究”。当时,美欧学者已经在中美洲和近东地区开展了数十年聚落考古的实践活动,显示了以区域系统调查为基础的聚落考古对于文明起源和社会复杂化进程研究所产生的革命性作用。张光直对于在中国开展类似的工作抱有极大期望,同时指出,有着深厚历史地理学资源的中国,对于全球范围内聚落考古学理论方法的丰富和发展潜力巨大。
国内真正意义上的区域系统调查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最初都是采取中外合作的方式进行。这得益于199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其中影响较大的合作项目有中澳河南伊洛河流域调查、中美赤峰地区调查和中美鲁东南地区调查。这三项区域系统调查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都从区域考古的角度揭示了本地区从新石器时代早期到商周乃至秦汉时期的社会复杂化进程,并试图对其背后的发展动因进行阐释,取得了丰硕成果,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文明起源问题的研究,从理论方法上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此后,随着考古学文化谱系和年代序列框架在各地逐渐完善,区域系统调查在全国各地普及开来,如山西垣曲盆地、河南洹河流域、陕西周原七星河流域和云南滇池地区等项目,尽管其覆盖面积大小不一,但对于当地考古研究的深入无疑起到很大推动作用。目前正在进行中的系统调查项目数量更多,呈现出遍地开花的态势。
区域系统调查之所以在我国得到普遍推广,首先是其相较于传统调查方法的优势。这种方法强调“全覆盖”(Full Coverage),避免了传统调查“抽样式”方法的弊端,因此在遗址发现的数量上成倍乃至数十倍增加。其次,该方法无论是在调查区域的选择,还是野外标本的采集和数据分析方面,均强调调查和分析方法的“系统性”,也就是按照同样的设计标准去操作。这就使得不同区域所获取的信息都大致可以按照同样的标准去作对比研究,凸显了调查方法的科学性与普适性。这也正是区域系统调查在全球受到重视并很快普及的原因。毕竟,任何一处古代文明都是人类社会系统的一部分,其发展法则及规律都应该是在同样的学科理论方法指导下予以探究的。
21世纪之交,各学科都在对本学科作世纪回顾总结。美国考古学家萨布罗夫(Jeremy Sabloff)和阿什莫尔(Wendy Ashmore)曾这样说:“聚落形态研究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在考古学理论上唯一一个最具创新性的理论和方法。”英国考古学家伦福儒(Colin Renfrew)也曾写道:“现在在考古学研究领域运用最广泛、且最有效的获取新材料的方法就是系统调查。”回顾聚落形态研究和区域系统调查在我国走过的20多年的经历,总结其在社会复杂化进程和文明起源探索中的作用,我认为上述评价也是完全适用的。
首先,聚落考古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深刻影响了21世纪以来我国考古学的实践活动。在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文明探源工程实施过程中,中原地区的灵宝、陶寺、王城岗、新砦、二里头、郑州商城,东部的焦家、两城镇、尧王城、大辛庄,东北地区的牛河梁,西北地区的石峁,长江流域的良渚、石家河,等等,无不是围绕着“大遗址”或区域中心性遗址长期开展聚落考古研究的结果。
其次,区域系统调查所揭示的特定区域特定时段的聚落形态,既取决于人类适应环境、改造环境的能力,也与特定人群的社会组织规模层次密切相关。对环境与资源、生业与经济、聚落与社会、信仰与认知等问题的关注,促进了考古学研究古代环境、经济、社会和认知的意愿,增强了考古学揭示人类社会复杂化及其背后动因的能力。
再次,要实现对古代环境与社会问题的研究,建立在实证基础之上的多学科研究便成为必然,“作为科学的考古学”“作为社会科学的考古学”先后或正在成为热门命题。这无疑会大大促进跨文明比较研究的开展。
作为聚落考古或聚落形态研究的基础,区域系统调查方法也在国内的考古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学者们由最初关注实践层面的遗址界定、陶片二次搬运可能带来的面积误判等问题,逐渐转向阐释层面上遗址的性质与功能定位等;也更多地关注如何在拓展学科国际化的同时,发挥我国历史地理和方志文献丰富的本土优势,对聚落考古理论方法作出我们的独特贡献。这就要求学界打通史前考古与历史考古的隔阂,真正实现我国考古学科的一体化发展,实现考古学与历史学的融汇性发展。